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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國小一年級的時候並不會跳繩
有一次國小一年級的體育課,班導曾金蕊女士,看見我跳繩笨拙的樣子,
便笑了笑,似乎有朝諷的意味。
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?
小時候家庭環境不是很好,所以並不會很注意儀容是否恰當?
也因此第一印象並不是太好,又由於上課時過於認真的表情,被老師認為是放空跟發呆
再加上寫字也沒有比那第一名的胡志偉來得強,因此曾金蕊打電話給我媽說:『我似乎上課心不在焉,生字簿也不好好寫。』
因為我爸是老師,礙於面子問題,所以我媽狠狠揍了我ㄧ頓之後,我抗拒寫作業的事情到高一似乎還留下陰影,
本來重視的事情,被視為不重視,也發現自己馬馬虎虎或是認真也被一同視為不認真,
學習到責任感的事情,是從練琴與籃球跟啦啦隊開始,我才慢慢建立起對某些事情的責任感跟挫折耐受度
又回到跳繩,其實跳繩那件事情給我的影響很大。
因為我不喜歡那種嘲諷的笑容,也不喜歡人家就是認為我好像蠢、白痴、天生就是個三八
所以拼命練習之後,我比同年齡的女生還會跳繩,當然那年代只有所謂的交叉繩跳法、迴旋跳、單腳跳,不像現在的花式跳繩複雜。
最近的ROM事件,讓我想起了跳繩的事情
我只是想說:『我有自尊心的,老師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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